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通告2022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郵寄申報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郵寄申報事項的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通告2022年第1號
全文有效
2022.2.2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等有關規定,現就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彙算”)郵寄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郵寄申報的適用範圍
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無任職受僱單位的,爲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在四川省範圍內,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第三條規定的需要辦理年度彙算的納稅人,不方便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或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可以通過郵寄申報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申報。
二、郵寄申報的接收稅務機關
郵寄申報資料由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成華區稅務局負責接收。
郵寄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雙林路55號
郵寄收件人: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郵寄申報受理專崗
郵政編碼:610051
聯繫電話:028-60226133
三、郵寄申報的報送資料
納稅人選擇辦理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年度彙算的,應報送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一式兩份):
(一)納稅人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的,應根據規定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簡易版、問答版)》。
納稅人取得境外綜合所得的,應填報《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及《境外所得個人所得稅抵免明細表》。
(二)納稅人選擇在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
(三)納稅人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商業健康保險的,需附報《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四)納稅人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需附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稅前扣除情況明細表》。
(五)納稅人有按規定在稅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
(六)納稅人重要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七)納稅人有按規定可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需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納稅人可通過下列方式獲取相關辦稅指南和申報表單:
(一)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s://sichuan.chinatax.gov.cn/)個人所得稅專區表單下載欄目下載。
(二)就近辦稅服務廳領取。
四、申報時間
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的納稅人,請在2022年6月30日前將申報資料以國內特快專遞方式(即郵政EMS)郵寄給本通告第二條指定的受理郵寄申報的稅務機關,並妥善保存郵件號以備查詢,郵寄費用由納稅人自行承擔。郵寄申報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日期爲準。
五、年度彙算的退稅、補稅
郵寄申報後涉及年度彙算應補稅或者退稅的,納稅人需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網上辦理或者到年度彙算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個人所得稅APP可以從官網下載.
六、注意事項
(一)爲便利納稅人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爲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個人所得稅APP、WEB端)辦理年度彙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爲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簡便快捷。對通過郵寄方式辦理的納稅人,稅務機關無法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納稅人需逐項填寫相關信息。
(二)填報信息時,納稅人需認真閱讀填表說明,仔細填寫及覈對,確保清晰、真實、準確填寫本人的相關信息,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繫方式等關鍵信息,建議使用電腦填報並打印、簽字。申報表資料不全,申報表填寫不清晰、不完整或者邏輯錯誤的,稅務機關將不予受理並通知納稅人。
(三)納稅人需在申報表上準確填寫中國境內有效聯繫手機號碼、能夠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訊地址等關鍵信息,以便稅務機關能夠準確寄送申報受理回執,溝通納稅申報事宜。
納稅人如有疑問,請登陸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官網互動交流欄目或撥打12366納稅諮詢服務熱線。稅務機關將竭誠爲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22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