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發票網上申領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發布時間: 2022-08-25 12:11 類別: 政策法規 瀏覽: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發票網上申領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徵求意見

2022.8.19

爲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加強稅收徵管信息化建設,拓寬納稅服務渠道,提升精細服務質量,我們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發票網上申領管理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衆可以在2022年9月17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電子郵件:37719578@qq.com

二、郵遞信件: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徵管和科技發展處,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發票網上申領辦法徵求意見”字樣,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平安南大街35號。郵編:050011。

三、電話傳真:0311-88625315。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22年8月19日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發票網上申領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加強稅收徵管信息化建設,拓寬納稅服務渠道,提升精細服務質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結合河北省發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以下簡稱河北省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辦理髮票網上申請領用業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發票網上申領是指納稅人通過河北省電子稅務局(以下簡稱電子稅務局)向稅務機關申領發票的業務。

第四條 省稅務機關負責全省範圍內發票網上申領業務的指導和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工作;市稅務機關負責各自徵管區域內發票網上申領業務的統籌調配和對下業務指導等工作;縣(市、區)稅務機關負責各自徵管區域內發票網上申領業務的受理、辦理和問題處理等工作。

第二章 申 請

第五條 納稅人在辦理髮票網上申領業務時,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納稅人已完成實名採集和驗證;

(二)納稅人登記狀態爲正常;

(三)納稅人有有效的發票票種覈定信息;

(四)納稅人申請增值稅普通發票(紙質摺疊票、卷式發票或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或電子)、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時,已領取併發行金稅盤、稅控盤或領取稅務UKEY;

(五)納稅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情形,以及購銷嚴重背離、虛假納稅申報、稅務約談兩次無故不到等涉嫌虛開發票的情形。

第六條 納稅人網上申領發票的種類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紙質摺疊票、卷式發票或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或電子)、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通用定額髮票、汽車客票等。

第七條 納稅人網上申領發票時可以選擇紙質發票郵寄領取、紙質發票辦稅服務廳自行領取和電子發票網上領取等方式。選擇紙質發票郵寄領取的,需補充填寫收件信息。

納稅人網上申領發票時應當登錄電子稅務局,在發票領用模塊準確填寫申領發票的種類和數量。

第八條 納稅人網上申領發票的數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4年第4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71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領 取

第九條 納稅人選擇紙質發票郵寄領取的,稅務機關在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將發票交付郵寄部門寄出。因不可抗力、郵件丟失、郵件毀損、超期未投遞等原因導致郵件未能妥投的,待稅務部門與郵寄部門覈實後,納稅人可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發票。

第十條 選擇紙質發票辦稅服務廳自行領取的,應於申領當月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或自助辦稅終端領取。

第十一條 納稅人收到紙質發票時,應當場覈對與發票領用單內容是否一致,發現不一致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攜帶空白髮票到主管稅務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納稅人網上申領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後,應及時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下載相關發票信息。

第十三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ldquo;發票郵寄訂單查詢&rdquo;模塊查詢辦理進度。

第四章 附&emsp;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河北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發票網上申領管理辦法》的解讀

一、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爲了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加強稅收徵管信息化建設,拓寬納稅服務渠道,提升精細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河北省發票管理工作實際,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起草了《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發票網上申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適用《辦法》的具體範圍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納稅人,可按照《辦法》辦理髮票網上申請領用業務。

(二)辦理髮票網上申領的條件

辦理髮票網上申領業務時,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納稅人已完成實名採集和驗證;納稅人登記狀態爲正常;納稅人有有效的發票票種覈定信息;納稅人申請增值稅普通發票(紙質摺疊票、卷式發票或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或電子)、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時,已領取併發行金稅盤、稅控盤或領取稅務UKEY;納稅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情形,以及購銷嚴重背離、虛假納稅申報、稅務約談兩次無故不到等涉嫌虛開發票的情形。

(三)網上申領發票的種類

網上申領發票的種類包括:增值稅普通發票(紙質摺疊票、卷式發票或電子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紙質或電子)、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通用定額髮票、汽車客票等。

(四)網上申領發票的方式

網上申領發票時應當登錄電子稅務局,可以選擇紙質發票郵寄領取、紙質發票辦稅服務廳自行領取和電子發票網上領取等方式。

(五)網上申領發票的數量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4年第4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使用實行分類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2016年第71號)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是網上申領發票後,應及時登錄增值稅發票開票軟件,下載相關發票信息。二是通過電子稅務局&ldquo;發票郵寄訂單查詢&rdquo;模塊可查詢辦理進度。

(七)實施時間

《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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